关于送达三明锦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《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》的公告
关于送达三明锦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《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》的公告
三明锦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( 纳税人识别号: 91350421MA2Y1X6131 ):
我局于2026 年4 月21 日对你公司作出《 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》 ( 明溪税雪峰限改〔 2026〕459号 ),由于你公司失联,在直接、委托、留置、邮寄均无法送达的情况下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》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规定,将该文书予以公告送达,自公告之日期满30日视为送达。
国家税务总局明溪县税务局
2026年4月23日
国家税务总局明溪县税务局雪峰税务分局
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
明溪税雪峰限改〔 2026〕459号
三明锦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:(纳税人识别号: 91350421MA2Y1X6131 )
你(单位) 违反税收管理,2026年1季度申报期欠税人报告未按照规定期限报送。根据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〔 2001〕第49号)第六十二条,限你(单位)于 2026年 5 月 20 日前报送欠税人报告。
二O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